
3月14日,汉寿县一名无证司机因第二次酒驾等多项违法被查。
当日11时许,县公安交警大队军山铺中队民辅警在223省道开展日常检查执法时,将一辆二轮摩托车拦下例行检查,发现驾驶人夏某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。经检测,夏某驾车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20mg/100ml,已经达到酒驾的标准。夏某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经查,这已经是夏某第二次酒后驾车被查获。此外,他还涉嫌无证驾驶、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等多项违法行为。
根据已查明的违法事实,夏某面临罚款1812元、扣留摩托车、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,且两年内不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一审 周海燕
二审 朱自刚 曹亚玲
三审 张智峰
责编:周海燕
来源: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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